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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律师协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青岛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6-05-26 青岛市律师协会 点击数:

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

一、岗位要求

(一)岗位职责

负责协会财务工作,做好协会会费收缴报销审核支付、银行对账和现金盘点、编制财务报表以及税务申报工作协助做好协会固定资产管理等事务。

(二)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爱岗敬业,工作细致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较好的学习能力、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5年以上财务工作经历,具有会计资格相关证书具备财税专业知识,熟练使用各种财务软件财务工具和办公软件

4.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原则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81年6月以后出生),条件优越者可适当放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或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情形。

二、招聘程序

凡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者,请于6月5日前填写《青岛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附件备注“姓名+岗位”一并发送至邮箱qdslsxhzhb@126.com协会将对资料进行审核,确定面试人员。

三、有关要求

报名人员需对本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所提供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次公开招聘均以电话及短信方式通知未入选人员不再通知,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

 

附件:青岛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6年5月26日

 

联系人:苟佳  洪宇欣  联系电话:88859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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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附件:青岛市律师协会工作人员应聘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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