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青岛市律师协会 当前位置: 首页- 服务大厅 - 通知公告

关于增补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青岛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26-09-22 青岛市律师协会 点击数:

各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各律师事务所各公司律师事务部、公职律师办公室:

为加强市律师协会建设,进一步充实专门委员会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职能作用,推进行业自律管理。为持续提升专门委员会履职效能,优化人员配置,经研究决定对相关专门委员会增补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补专门委员会

1.奖惩与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

2.专业指导考评委员会

3.公职公司律师委员会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所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严格规范,工作业绩突出,注重加强党的建设。

2.2023年3月29日至今未受到行政处罚、行业处分、党纪处分,没有查证属实的投诉记录以及引起社会不良影响的投诉案件,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

3.奖惩与职业道德建设委员会委员执业年限须8年以上(2018年3月29日前开始执业);专业指导考评委员会委员执业年限须3年以上(2023年3月29日前开始执业);公职公司律师委员会委员执业年限须2年以上(2024年3月29日前开始执业),公职公司律师委员会委员需为公职、公司律师,社会律师请勿报名。

4.关心行业发展、热心协会工作,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的活动;积极履行委员职责,能够完成专门委员会安排的工作。

三、产生方式

本次专门委员会委员增补本着自愿报名、组织推荐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从本会符合条件的会员中遴选产生市律协秘书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按程序研究确定增补人员名单。

四、报名方式

1.每名律师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专门委员会,现已在市律协专门委员会任职的请勿重复报名。

2.各律师事务所组织符合条件的律师认真填写《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增补报名表》(附件1),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并经所在党组织对政治表现进行审查(无党组织的由律所负责审查),由所在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和区市律师行业党组织推荐并盖章。

五、其他要求

1.各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局直律师事务所于9月30日17:00前将《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增补报名表》(附件1)及《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增补报名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和PDF盖章扫描件报至市律协秘书处邮箱:qdlxywb@126.com逾期不接受报名。

2.专门委员会增补报名及推荐工作秉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凡弄虚作假或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各律师事务所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意识,加强信息核实,按照规定程序报送,确保增补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增补报名表

2.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增补报名汇总表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6年9月22

 

联系人:郭赛     联系电话:85652780

[  到顶部  ][  关闭  ]
附件下载

附件2. 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报名汇总表.xlsx

11.71KB

附件1.第十届青岛市律师协会专门委员会报名表.docx

18.84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