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律协联络组(律师协会)、各局直律师事务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论述,加快培养储备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律师人才,更好维护我国企业,公民海外合法权益,服务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根据上级《关于优化扩充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库条件
(一)自觉遵守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 治从业基本要求;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律师执业规范,恪守律师 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律 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书;
(三)具有8年以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经历;
(四)外语熟练,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英语水平的相关证明: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500分以上,或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或雅思成绩6.5分以上,或托福成绩90分以上;
2.具有小语种相关语言水平证明。
(五)在某一个或多个业务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内作为主办律师或团队核心成员为政府部门,企业,公民等办理涉外案件或项目不少于15件,在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及企业公民海外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2.具有5年以上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工作经历且办理涉外案件不少于10件【该工作经历年限可计入本条第(三)款要求的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年限】;
(六)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未受过刑事处罚,政务处分或者党纪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七)2018年已进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原则上保留入库资格,但已不再从事律师职业或入库后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罚处分的除外。
二、有关要求
1.组织符合要求律师登录青岛市律师协会官网(https://www.qdlawyer.org.cn/)首页“在线服务”,点击“活动报名”窗口,选择“全国涉外律师人才库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办理案件信息,并同步上传相关附件(说明如下)和证明材料(语言水平证明复印件和境外律师执业资格证复印件),其中,“全国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附件1)中的信息尽可能完备齐全;“办理涉外案件/项目清单(附件2)中的信息要求近五年作为主办律师或团队核心成员办理的案件情况,或者在法院、仲裁机构、商事调解组织工作期间办理涉外案件情况(填写内容应可证明符合入库条件第五项),涉外案件/项目请逐一详细介绍,每件500字左右。承诺书(附件3)由本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律所公章后扫描上传。
2.2018年已进入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律师,也须按要求在线填报材料,未按要求填报材料的,视为放弃入库资格。
附件: 1.全国涉外律师人才申请表
青岛市律师协会
2026年6月3日
(联系人:李阳 电话:85652382)